【太陽報專訊】欺騙綜援金是干犯法律,但為了撫養五名子女而做兼職補貼生活,縱使有罪,卻感動了法官。一個遭丈夫拋棄、獨力養育五名子女的苦女人,由於所領取綜援金不敷應用,隱瞞社署往菜檔兼職幫補生活費,幸子女都能成材,長女當會計,次子會考也成七優狀元,惟她卻被檢控欺騙綜援金二十萬。裁判官郭偉健審閱案件後,被這位「偉大母親」深深感動,酌情輕判她接受社會服務令二百四十小時,毋須入獄。
此場充滿感情的官司,昨日令冷冰冰的裁判法庭注入愛與淚。被控婦人的五名子女年齡介乎十三至二十五歲,他們均到庭聽審,惟孻子因身體不適,在母親判刑前便離開。
庭上四子女哭成淚人
裁判官在判刑時,也淋漓盡致地表達了自己對這名被告女子的同情,更罕有地要求庭上四名子女在公眾席站起來,感慨地對他們說:「母親一手養大你懐而不惜犯案,你懐唔好辜負母親鮋期望。」被告的四名子女不禁淚流滿面,席上聞者無不動容。
被
形容為「母親的典範」的被告陳少英(四十九歲),早前已承認在九八至○一年間干犯七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欺詐等罪名,她期間共獲得三十萬餘元綜
援,涉及騙款約二十萬元。辯方大律師昨日求情時亦表示,對於能夠認識這位「偉大母親」而深感驕傲。惟孻子因身體不適,在母親判刑前便離開。
靠長女萬元月薪養家
主任裁判官郭偉健判刑時稱,騙取綜援乃非常嚴重的罪行,一般會判監以懲,雖然被告是慈母,惟犯案是法理所不容,但本案有特殊理由,其犯案背景亦惹人同情,他亦深信被告並非濫用綜援的人,並形容她已守得雲開見月明,表明不會在她脫離黑暗歲月,漸見曙光之際將她打散。
郭
偉健續稱,被告的長女是會計師,次子則是七優狀元,惟三女兒是雙失青年,最年幼的弟妹亦較反叛,故叮囑長女及次子要好好照顧弟妹及母親,團結一致,他亦體
諒被告早前停止領取綜援後,一家六口只靠長女月薪一萬三千元養家,且要每月還款予社署,推論其生活必定艱苦,認為「被告與家人的苦難」亦是減刑因素,決定
酌情輕判。
放棄綜援 分136期還款
案情透露,被告因為丈夫另結新歡而被拋棄,案發時她正申領綜援,但曾有七個月隱瞞社署偷偷任菜檔散工,另沒有申報前夫給她的兩萬元,以及她有兩個戶口投資外幣,社署於○一年派員調查揭發事件。
郭
偉健昨日經了解案情後指出,被告隱瞞社署任菜檔散工只涉及七個月時間,她所持戶口亦只是幫父親投資,而事件被揭發後,被告即時答應分一百三十六期,每月從
綜援金扣減攤還一千五百元予社署,目前已還款六萬多元,生活捉襟見肘,至去年長女找到工作後便主動放棄申請綜援,一家人分擔責任,由此可見被告乃非濫用綜
援的人。
案件編號:TMCC 2598/06